9月21日,山东省政府对外公布了关于滨州市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博兴水库以及聊城市谭庄水库、冉海水库、莘州水库、陈集水库等共7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批复。根据批复内容,各水库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得以明确,如辛集洼水库的一级保护区面积为3.92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为0.80平方千米,其他水库也分别设定了相应的保护区域。
批复强调,滨州市与聊城市政府需负责各自提交的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印发与实施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包括界碑设立、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风险防范措施的完善以及日常监管和巡查,以维护水质安全。
此外,批复还指示要加强水质监测与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预案,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完善环境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威胁饮用水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保障民众饮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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