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奸后报警为10万元改口自愿
近日,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的刑事判决书,涉及一男一女因妨害作证罪被定罪判刑。案件起源于2020年,女子小胡报警声称遭到赵某强奸,赵某因此被刑事拘留。然而,随后发生转折,小胡在收到他人承诺的10万元报酬后,改变证词,声称与赵某是情人关系,性行为是出于自愿。女子遭强奸后报警为10万元改口自愿。
这一伪证行为最终未能逃脱法律制裁。赵某因强奸罪被判处三年八个月的刑期。而策划并促使小胡作伪证的人,包括小胡本人,均因妨害作证或包庇罪受到法律惩罚。小胡因包庇罪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赵某程与王某丹同样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详细调查,赵某在2020年5月11日凌晨,不顾小胡的反对,对其实施了性侵犯。赵某试图辩解称双方是卖淫嫖娼关系,但法院通过录音、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内容等证据,认定小胡并非自愿,其后的翻供行为更是受到了金钱诱惑的影响,最终未采纳赵某的辩解,作出了上述判决。女子遭强奸后报警为10万元改口自愿。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llx.cn/CvSo/50513.gov.cn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