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乐平市公安局通报了一起猥亵事件。11月2日21时50分许,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名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嫌疑人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调查,事发当晚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在电梯内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根据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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