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实施了70多年,为什么要进行调整?人社部部长回应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在北京于9月13日的报道指出,我国当前执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确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历经70余年,国家的经济社会面貌与人口结构经历了深刻变革,劳动者的多元化需求日益显著,这成为调整法定退休年龄的背景。当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阐述了这一改革动因。同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王晓萍在会上阐释了调整退休年龄的几个关键考量:
首先提及的是对人力资源的更优利用。她指出,国民平均预期寿命已从建国初期的约40岁上升至78.6岁,同时,新加入劳动力市场的个体平均受教育时长也从改革开放初期的8年增长到14年,工作生涯起始点随之推迟。因此,逐步推迟退休年龄能更充分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
其次,此举对于扩充有效劳动力供给至关重要。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97亿,占总人口的21.1%,而65岁以上人口超过2.17亿,占总人口的15.4%,老龄化社会特征明显。另一方面,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起逐年减少,年均减少超300万,预计该比例将进一步下滑。延迟退休年龄可缓解劳动人口减少的压力,维持社会经济的发展动能与活力。
最后,这一政策也是对劳动者多样化的退休与生活规划需求的响应。随着生活质量提升及工作环境改善,人们对退休年龄有了更多元的期待,渴望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因此,适时调整现有的退休年龄政策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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