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在10月8日通报了一起关于“22辆车轮胎被扎”的事件详情。事件发生在10月6日16时36分,一辆从广东佛山市驶向四川省成都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途经G50沪渝高速进城方向K1564+40m路段时(位于石柱县),不慎从货厢中掉落一箱图钉。这批图钉规格为单枚全长1厘米,钉脚0.9厘米,顶部直径1厘米,散落于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直接导致随后的22辆小轿车轮胎被扎。幸运的是,这一意外并未引起车辆爆胎或后续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图钉掉落的根源在于货物装载不够牢固且司机在运输过程中未进行充分检查,已排除了故意抛撒的可能性。因此,该牵引车的驾驶员赵某某(35岁)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警方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要求其依法承担所有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此外,警方还对赵某某及其所属的货运企业进行了法制教育,强调安全装载和途中检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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