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回应“禁止折叠电动车等上地铁”
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交通运输部提出建议,关注城市轨道交通中携带违禁品或易燃易爆物的问题。该网友提议,相关部门应对这类行为加强监管,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实际情况,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特别指出,应加强对折叠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和电动独轮车的管理,推动完善相关国家标准,禁止这类车辆进入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对此,交通运输部在5月11日的回应中说明,各城市依据自身轨道交通特点、客流量等情况,在地方政府指导下制定了具体的乘客携带物品禁令,主要涉及枪械、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并已在各地公开执行。目前,国家层面尚未统一禁止携带物品的目录。
交通运输部也正面回应了网友担忧的安全风险,承诺会增强调研工作,协同地方交通运输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逐步优化乘客携带物品的禁限规定,强化安全防护措施,以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与服务质量提升。交通运输部回应“禁止折叠电动车等上地铁”。
实际上,多个城市已采取措施限制折叠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进入地铁。例如,天津市明确指出,根据当地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携带物品需符合特定尺寸与重量限制,且禁止携带自行车及各类滑行工具。无锡市同样依据相关法规,对蓄电池等具有燃烧、腐蚀性的物品以及超规格行李作出携带限制,但允许符合行李标准的折叠自行车进入地铁。
综上,针对城市轨道交通携带物品的安全管理,各地正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规定,确保公众出行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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