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微博发言人发布了反舞弊通报。自2021年以来,微博共发现并查处了9起员工舞弊案件,涉及17人被解除劳动合同,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微博强调依法经营,依据《员工行为手册》和《避免利益冲突准则》,通过加强内部合规宣导及健全举报渠道,加大对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践“诚信、公开、公平”的经营理念。公司对腐败和贿赂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查实违规行为,涉案员工将被辞退且永不录用。若涉及违法犯罪,公司将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案的外部公司,会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以下是部分典型案例:
原时尚美妆运营部员工刘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源用于个人业务,获取非法利益。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某等6人犯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不等,缓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原采购部员工武某在职期间向供应商索取并收受贿赂,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法院认定其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原市场部员工毛某某和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向供应商索取并收受贿赂,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法院认定毛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渠道部门员工孔某某虚构业务合同套取公司项目款,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目前,孔某某已被检察机关公诉至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原市场部员工赵某某违反公司《避免利益冲突准则》,隐瞒在外设立企业并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事实,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原商业生态管理部员工陈某某存在虚假报销行为,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原搜索业务员工张某某未经公司同意向外部第三方机构披露公司机密信息,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原渠道部门员工赵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活动运营资源占为己有并对外出售,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原用户运营部员工翟某某、苗某和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源用于个人业务,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原用户运营部员工赵某某离职后串通翟某某利用公司资源为其个人业务提供便利,案发后赵某某向公司递交谅解请求书,承诺不再侵害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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