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首位女市长涉贪被判7年
台湾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指控在其担任民意代表期间存在贪污行为。据台湾“中央社”7月26日的报道,她被指在2020年2月27日至11月期间,与助理合谋,通过虚报或夸大助理薪酬和加班费用,以此达到预算上限,并将多出的部分资金收回自用。经台北地检署调查并提起诉讼,认为高虹安等人的行为违反了贪污治罪条例。
台北地方法院于同日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高虹安7年4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剥夺其4年的政治权利。此外,高虹安还面临着贪污、诈欺财物以及伪造文书等罪名的指控。涉及此案的其他四名被告包括前办公室主任陈奂宇、助理黄惠玟、王郁文、陈昱恺。针对此判决,高虹安仍保留有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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