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北京、上海、深圳和江苏四地证监局同步采取行动,针对大宗交易中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显示出监管机构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坚定打击态度。
在北京,证监局对汪小清采取了监管措施,因其在受让华信永道股份后六个月内违规减持,涉及股份93.2万股,卖出金额超过买入金额约2127.8万元,违反了相关减持规定。因此,汪小清被要求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并上缴价差,此决定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海证监局同样对汪小清及孙肖文采取了类似措施。汪小清在受让上海艾融软件股份后不久便减持,涉及金额约1073.7万元;孙肖文减持所受让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价差约为277万元,两人行为均违反减持规定,被责令购回股份并上缴非法所得。
江苏证监局也对汪小清的另一项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处理。汪小清在受让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不足六个月内进行了减持,违反了相关法规,因此被要求购回股份并上缴价差。
深圳证监局则对魏昌伟采取了监管措施。魏昌伟在受让深圳市鑫汇科股份后次日即全部卖出,涉及价差约25.22万元,该行为违反了减持规定,被责令购回股份并上缴不当得利。
这些同步行动体现了证监系统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对企图通过大宗交易违规减持的行为发出了明确的警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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