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有网传视频和图片显示,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万科广场,一名年轻女子赤身裸体站立在商场内,时而捂着脸向行人靠近,时而趴在商场的咨询台处,引得商场内群众纷纷侧目。
3月26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洪山万科广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有该事件发生,“应该是昨天晚上的事(3月25日),发现该名赤身裸体女子后,保安随即上前进行阻拦并遮挡,进行了报警处理。”
26日中午,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派出所警方称,当天曾接到报警,民警有前往事发现场,目前正在按照流程处置。当记者询问该女子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以及事发原因时,当地警方未予透露。
一女子一丝不挂现身武汉一商场(图片来自网络)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公民享有穿衣自由的权利,但是应当在合法范围内行使,赤身裸体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侵犯了社会大众的羞耻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若该女子不存在精神疾病且情节恶劣,将会被处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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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辟谣“多人街头裸奔”,警方回应→
近日,一则“南宁多人街头裸奔,疑似有组织”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上传播,多个视频、照片流出,引发网民讨论。
多个网传视频、照片事发地不在南宁
经南宁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查证,该信息为虚假谣言,多个网传视频、照片事发地不在南宁,南宁没有所谓的约裸组织。
经对网传视频进行检索,南宁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发现,根据媒体报道,“一裸体女子现身商场”的视频事发湖北武汉。
内容为“警察制止裸体男子”的视频,可以看到视频中警车的车牌为皖L,事发地应为安徽宿州。
而网传“一裸体女子在街道上行走”的照片,南宁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对照片中沿街店铺进行了搜索,发现事发地应为钦州浦北县。
视频内容为“一裸体男子被交警制服”的视频,事发时间应为2017年,并非近期发生的事件。
警方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有网民发布“今天南宁怎么回事,好多裸奔”的信息,我支队迅速开展核处。经调查,该则信息为多地不同时期类似事件的视频图片整合。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发布不实信息的人员进行调查,将依法进行处理。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发布、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惩处。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南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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