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交警部门接受处罚时表达了后悔之情,他原本觉得骑赛摩很“拉风”,享受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但没有意识到这会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因无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赛摩在半夜“炸街”,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及罚款2200元的处罚,并于当天被送往当地拘留所执行拘留。
近期,为了给市民营造安静的夜间休息环境,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派出所等部门严查夜间“飙车炸街”违法行为。10月31日晚上9点左右,巡逻民警在县城柠都大道等道路上巡逻时听到一阵急促且响亮的发动机轰鸣声。循声而去,他们发现一辆无号牌赛摩。当民警要求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未予理会。为确保安全,民警驾车尾随,在该车最终停下的小区内将驾驶员张某拦下。
随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排除了酒驾的可能性。但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不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其驾驶的赛摩也没有注册登记。因此,民警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张某的车辆,并通知他在15日内到交警部门处理相关事宜。11月4日,张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行为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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