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过马路仅5米左右时,与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林某发生碰撞。林某因此摔落在机动车道上,不幸随后被刘某驾驶的小客车碾压。周某当即逃离现场,而林某虽被紧急送医,仍于当日伤重不治。
事故发生当天,周某接到了警方的电话通知,并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事件经过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周某因闯红灯负事故主要责任,林某因超速行驶承担次要责任,而刘某在绿灯下正常行驶,无需担责。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该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审理,鉴于周某逃逸行为加重了其罪责,但考虑其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此案提醒公众,无论作为驾驶者还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将面临法律责任,强调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及安全责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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