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期间,高速公路常现驾驶异常情况,龟速行驶现象尤为突出。3日在厦蓉高速于都段,一名小轿车司机以40km/h的缓慢速度行驶,被江西交警曝光并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交通规则。交警通过喊话提醒该司机加速,未料司机非但没有提速,反而变道至应急车道停车。交警随后对其行为提出质疑,强调高速公路上最低时速应为60公里,而司机辩称自己是以60公里的速度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上的最低行驶速度为60公里/小时,低于此速度属违法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部分驾驶者因担心安全,在高速上选择低速行驶,但这实际上非常危险,可能激发其他驾驶者的“路怒症”,导致变道争抢、恶意逼车等不安全行为。此外,低速行驶还容易使驾驶员分心,如使用手机,从而增加发生意外的风险。一些新手或特定心态的司机,可能因紧张、节省油耗等因素而低速行车,忽略了高速行驶首要的安全原则。
在雨雾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法律有具体限速规定:能见度200至100米时,限速60公里;100至50米时,限速4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应控制在20公里以下并尽快离开高速。
无论天气或路况如何,遵循大部分车辆的行驶速度,在高速上是最安全高效的策略。新手若偏好慢行,应在确保不低于最低限速的前提下,使用右侧车道,避免占用快车道,切忌龟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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