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警方最近通报了一起事件,一名王姓女子因驾驶车辆逆向行驶,并对未予让行的另一名司机进行辱骂和殴打,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及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该事件发生在28日午后1点左右,地点在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年,当时王某(38岁,崂山区居民)逆向行车,遇到正常行驶的林某某(26岁,同为崂山区居民)未避让,随即下车对林某某施以言语侮辱和肢体攻击。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并成功将王某控制。现场视频揭示了冲突细节,显示王某下车后对男司机进行激烈谩骂和面部击打,尽管周围有人劝阻,但她并未停止,反而嚣张地宣称自己逆行和打人都无所谓,并挑衅对方去报警。之后,王某驾车离去,而拍摄视频的目击者提醒受害男司机保持克制,避免因反击而处于不利法律地位。
对于此类冲突中若受害者选择还手的法律后果,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蓝天彬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侮辱他人或殴打他人均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他明确指出,视频中提到的“还手即理亏”的观点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当个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蓝天彬也提醒,正当防卫需适度,若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伤害,则防卫人可能需要承担减轻或免除的刑事责任。此外,遭遇此类情况的最佳应对之一是尽快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llx.cn/Sawx/113190.gov.cn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