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子未领证结婚!婚后女子在家居住不足10天,分手近20万彩礼仅退3万:调解引热议!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一起婚约纠纷案民事调解书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事件主角牛某超与张某经人牵线相识后,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并在双方家长见证下,遵循农村传统习俗举行了大见面仪式。仪式上,牛某超向张某交付了188000元彩礼及贵重的“十个十”礼品,张某收下大部分彩礼与礼品,两人由此确立婚约。
此后,牛某超按习俗频繁走访张某家,每次都送上现金,还为其购置了昂贵的“四金”。然而,他们的关系并未如预期般发展。2022年农历二月,两人虽举办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但张某却长期随其姥姥生活,导致两人实际分居。尤其在2023年上半年,张某在牛某超家中的居住时间仅短短十日。尽管牛某超家人多次登门劝说,张某仍未归家。
面对持续的分居状态,牛某超对婚姻失去信心,决定与张某分手。两人自举行结婚仪式至分手,实际共同生活仅三个月。牛某超认为,支付彩礼旨在缔结婚姻,现目的未实现,张某应退还彩礼。因此,他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根据调解协议,张某同意于2024年3月13日前一次性退还牛某超彩礼30000元及四金(包括金750项链、金750吊坠、金750耳饰、金750戒指各一件)。牛某超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消息公开后,网友反应热烈,评论区涌现出各种观点:
-有网友对退款数额提出质疑:“20万退3万,17万充会所不得起飞啊。” - 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不解:“这里面有啥事啊,退三万就不追究了?” - 有人借此提醒他人:“法律早就告诉你了不要结婚,更不要给彩礼,你非要结那没办法了。” - 对“自愿调解”表示疑惑:“只有我发现了新的商机?” - 有人分享类似遭遇:“我山东临沂的,我朋友定亲12万,别的不知道多少钱,要不回来呀,相亲订婚特别快。后面还是我朋友看到手机,才发现女方隐瞒不能生育,两家闹掰了,也没结婚,父母碍于情面不愿意告法院,女方就说这个钱都花了没有也不还,这事到现在都没解决。” - 以商业交易作比:“20万的货,先付款,货没到手,还倒扣17万。这样做生意会进去吧?” - 关注男方权益:“抛开事实不谈,为什么法律不能偏向男人?” - 评论彩礼问题的普遍性:“现有法律规定下,给出去的彩礼想要全额要回来的基本没有可能。”
此外,有观点指出彩礼被视为附条件赠予,即以领证登记为条件,条件达成则不可撤销,未达成也无法全额退回。随着社会变迁,涉及彩礼的案件与争议预计将持续增多,因其关乎个人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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