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亡夫家属独占70万赔偿款
2024年2月28日,王某与刘甲登记结婚。同年4月14日,刘甲因工作时不慎坠楼身亡。随后,王某与案外人胡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损失共计73万元,家属刘乙、刘丙在协议上签名。胡某将70.2万元赔偿款转至刘丙账户,剩余2.8万元现金交付给王某。刘乙和刘丙收到赔偿款后,支付了购买墓地、处理丧葬事宜等费用共计8.8275万元,王某在处理丧葬事宜时也支出了6000元。女子起诉亡夫家属独占70万赔偿款!
刘甲父母早亡,2017年刘甲分配到保障房前,没有固定住房,务工回到户籍地时均居住在两个哥哥家中。王某称死亡赔偿金被丈夫家属独占,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法院审理认为,处理事故及丧葬事宜支出的8.8275万元以及王某支出的6000元应从赔偿款中扣除,即可分配赔偿款为63.5725万元。其中,王某占有2.2万元,刘乙、刘丙占有61.3725万元。
王某与刘甲结婚登记不到两个月,刘甲意外身亡,双方生活紧密程度较低。即使从王某解除上段婚姻关系起算,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也不足5个月。而刘甲与两被告及其他亲属的关系更为亲密。法院酌定王某与被告各得剩余赔偿款的一半,即每人应分配得到31.78625万元。现王某仅得2.2万元,被告需再支付29.58625万元。判决现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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