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纳预付费用时,最好直接支付至养老机构专用账户,并请对方出具正规发票。或者选择与属地民政部门、开户银行签订存管账户资金监管协议的机构,将预付费存至资金监管账户,避免因养老机构资金链断裂导致服务中断或无法退费。
近年来,一些养老机构推行“预付费”模式,这种模式虽然让老人享受到各种优惠和折扣,但也存在一定的“爆雷”风险。养老机构预付费是指养老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的养老服务费。
近日,一位王姓老人家属黄先生反映,其82岁的岳父在未跟子女商议、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22日向北京市怀柔区鸿文玉苑养老院当场转账交纳了15万元。该养老院向其开具收据,并要求尽快交齐剩余款项才能签正式合同入住。
据王先生讲述,他是经朋友介绍于9月22日去参观鸿文玉苑养老院。该养老院工作人员声称这是一家国有民营的正规单位。宣传资料显示,鸿文玉苑坐落于怀柔区庙城镇郑重庄,由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建设,专业养老人员运营,集养老、养生、疗养、医疗、度假、娱乐、旅游为一体。该养老院承诺提供南向建筑面积150平米的小复式,每月收费6400元,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老人一次性给予3万元住房补贴。伙食方面,每人每月需支付1300元,还需一次性缴纳1万元的医疗保证金,退房时退还。此外,入住人需一次性趸交30万元房费,并要求一周内交清。
鉴于上述情况,王先生在接待人员的游说下支付了15万元预付款。回家后,在询问孩子们的意见时,觉得此事做得太迫切,并要求退款。但对方一直搪塞拖延,称看的房子没有装修好,发来一套刚装修完没有家具的复式样板房让他去住。如果不去住,对方就先退5万元,其余10万仍留当预付款。
针对退费问题,王先生的女婿黄先生致电该养老院财务总监宋先生。宋先生表示项目是镇政府主办、企业投资,政府要求建好运营后才给企业拨款。企业目前资金紧张,还欠工程队施工款,老人交的钱一时难以退还。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养老院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只是负责项目的规划,项目的盈利及资金问题与政府无关。
天眼查显示,北京怀柔鸿文玉苑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王继福,注册资金为10万人民币。该企业涉诉关系2条,开庭公告1条,案由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王继福担任法人的企业共有4家,其中只有北京怀柔鸿文玉苑养老服务中心和北京御福龙泉农庄有限公司存续。2022年8月25日,御福龙泉农庄因未经备案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被纳入北京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隐患“橙色”风险管控名单,要求整改。
黄先生认为,怀柔鸿文玉苑养老院存在虚假宣传并利诱老人交纳巨额养老费用的嫌疑,收款单位与实际养老院不符,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就收取了巨额资金,于法于理不合。多次交涉无果后,黄先生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至于造成养老机构预付费退费难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预付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少数机构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后续一系列问题。也有机构预收的费用未用于主营业务,而是用于投资或借贷获利,导致短期内无法回笼资金,机构支付能力受损,于是拖延甚至拒绝退费。
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意见从“预付费界定”“使用用途”“退费要求”等方面规范了养老机构预收费。意见指出,养老机构因停业、歇业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发布经营状况变化提醒,及时退还剩余费用,妥善解决后续服务问题,依法承担经营主体责任。
此前,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民政局发布的文章中也提到,一些商家利用优惠活动诱导老年人及其亲属预付大额费用,部分机构在收到预付款后未将款项用于主营业务,而是投资或借贷获利,一旦资金链断链便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甚至人去楼空。因此,在交纳预付费用时,最好直接支付至养老机构专用账户,请对方出具正规发票,或者选择与属地民政部门、开户银行签订存管账户资金监管协议的机构,将预付费存至资金监管账户,避免因养老机构资金链断裂导致服务中断或无法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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