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公安局11月4日通报,11月2日21时50分许,该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调查发现,当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在电梯内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了捂嘴并猥亵的行为,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
根据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据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当晚9时多,一名小女孩进入电梯后,一名男孩也跟着进入。男孩站在女孩身后,试图碰触她的后背。当电梯门打开时,男孩突然冲上去捂住女孩的口鼻,并迅速关上电梯门。女孩不断挣扎,但男孩没有松手。最终女孩疑似昏迷,男孩将她抱出电梯。女孩家属表示,事发后他们报了警,但由于涉事男孩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在不到24小时内被释放。女孩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女儿当时被捂住后有些窒息,几秒钟后才恢复意识。男孩在抱着女孩走出单元门时,因有人路过,害怕之下将女孩放下。女孩的母亲正在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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