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回应被欧盟征收37.6%临时关税
7月5日,上汽集团公告,为保护自身权益及全球客户利益,将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召开听证会,针对中国电动车临时反补贴税措施,并依循法律程序进行抗辩。
此前一日,欧盟委员会在历经九个月的反补贴调查后,决议对中国出口至欧洲的电动汽车征临时反补贴税。具体税率上,比亚迪需承担17.4%,吉利19.9%,而上汽集团面临的税率为37.6%。此外,未直接参与调查但合作的中国生产商将面临20.8%的平均关税,未合作企业则需缴纳37.6%的税率。
上汽回应被欧盟征收37.6%临时关税 将依法行使抗辩权
据上汽集团透露,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初步裁定中,上汽被预设的补贴率为38.1%。公司随即指出其中存在的计算失误并提出异议。然而,最终公布的初裁结果显示税率调整为37.6%,并拟据此征税。面对此结果,上汽集团决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抗辩。
上汽集团的抗辩理由主要涵盖:认为欧盟委员会在调查中索求的商业敏感信息,如电池化学配方等,超出了常规调查范畴;错误地将中国国内市场对新能源车的消费补贴计入了欧盟市场的补贴计算中;以及在调查程序中,忽视了上汽提交的部分资料和抗辩观点,不当引用《反补贴基本条例》第28条,导致多项补贴率被不合理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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