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了
不敢回家,不敢喝酒,
吃不饱饭,睡桥洞睡公园,
受人欺负也不敢声张
今天终于解脱了……”
3月4日 随着1996年江西省龙南县“青龙帮”案 最后一名逃犯曾某明落网 龙南警方对其 长达28年的不懈追逃 最终画上了句号
1996年,盗抢犯罪团伙“青龙帮”内部发生分裂,曾某明等人对“大哥”黄某亮不满将其谋杀并抛尸。
案发后,龙南县公安局抓获曾某尧、王某栋等多名盗抢团伙成员,并侦破1994年至1996年期间在龙南县及周边地区盗窃、抢劫案件20余起。
但该案嫌疑人曾某明在回家的路上听说黄某亮尸体被发现,警觉的他连夜逃往外地,隐姓埋名,从此杳无音信。
28年以来,一代又一代的刑侦人将案卷翻了又翻,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遗漏任何一次比对,但掌握的信息也只有曾某明的一张一代身份证。
直到今年3月,事情出现转机。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在城郊游荡的男子身份可疑且未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龙南县警方获此线索后高度重视,多轮核查后确定,这名身份可疑男子就是在逃28年的曾某明。
3月4日,龙南县警方远赴广州,在花都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曾某明抓获并押回龙南。
图为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明
归案后,曾某明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盗窃、抢劫、杀人抛尸的罪行。
谈起在逃期间的经历时,他表示,多年以来,从不敢回家也不敢使用手机,常年在偏僻地区苟且偷生。怕酒后说漏嘴,还硬是把自己变成滴酒不沾的“老实人”,就连睡觉也时常梦见自己被民警围堵。
曾某明说:“现在被抓获也安心了,流浪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警方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江西警方正告在逃人员,潜逃不是办法,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有逃必追,追逃不止”原则,持续加大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力度,守护人民的安宁生活,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坚决缉捕归案,并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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