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被联合惩戒
10月22日,江西南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对张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报。
据通报,张某某于2024年6月自愿应征报名,并通过了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9月上旬,在参加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期间,他被南丰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入伍。然而,张某某依法服兵役意识淡薄,多次提出离队申请,并有过激行为和倾向。尽管南丰县征兵办、基层人武部工作人员以及他的家长和亲属多次反复教育,但未能改变他的决定。最终,他在9月12日22时离开了预定新兵役前教育集训队。
通报强调,虽然张某某未正式进入部队,但其行为发生在南丰县召开定兵会议之后,严重破坏了当地多年来形成的“踊跃参军、矢志报国”的良好氛围,性质十分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第五十七条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对张某某进行相应处罚。拒服兵役被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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