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教委网站发布公告,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高校创新创业活力,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激发高校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该文件鼓励各高校面向创业大学生减免修读课程。对于休学创业的学生,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最长不超过8年。各高校要针对休学创业学生放宽转专业限制,除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最后一学期外,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随时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限制专业领域,具体条件由学校自定。
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需完善推免工作细则,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基础上,将科研成果及各类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权重,以鼓励学生积极创新。获得“创新大赛”国赛金奖(前5名)、银奖(前3名)、铜奖(前1名)以及“挑战赛”主赛道三等奖及以上(前3名)、分赛道一等奖(前1名)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升本,推荐当年有专升本招生计划相近专业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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