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为旅客和单位报销铁路客票提供便利。以下是关于电子发票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
采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旅客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或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可直接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开具电子发票时需输入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以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上传数据文件。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如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运输服务中止导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开具一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
为了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均可开具使用,但只能选择一种形式,且一旦开具后不能换开另一种形式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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