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已批准国有六大商业银行参与投资组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家大基金三期”)。该投资资金将从这六家银行的资本金中划拨。同时,国开行获准对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所增资金同样源自国开行资本金,用于向国家大基金三期注资。
针对此次投资,金融监管总局对六大行及国开行作出明确指示,强调必须强化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确保及时上报重大事项,以防止投资风险。监管总局还强调了“投治并重”的原则,要求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合法行使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职责,保证基金运作服务于集成电路产业的主航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显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已于5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高达3440亿元。随后的5月27日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邮储银行均发布了向大基金三期出资的公告。据统计,六大行的总出资额为1140亿元,占基金总股本的33.14%。
具体到各银行的投资细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建设银行的投资额均为215亿元人民币,各自持股比例为6.25%;交通银行投资额为200亿元人民币,持股5.81%;邮储银行出资80亿元人民币,持股2.33%;国开行则通过向国开金融增资360亿元人民币的方式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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