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做电诈场所将认定为犯罪集团
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于7月26日联合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份文件旨在应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严峻形势,保护民众的财产安全。这类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人们的生命财产,还呈现出集团化、国际化的新特点,给侦查和打击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工业园做电诈场所将认定为犯罪集团 严惩跨境电信诈骗新策
近年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利用国外“科技园”、“工业园”等名义,建立犯罪基地,通过严密的组织结构和技术支持,对成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甚至涉及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多种严重犯罪行为。他们还会不断升级作案手法,逃避法律制裁,使得查明犯罪事实和追踪资金流向变得异常困难。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意见》从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政策把握、资产追回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的严惩,并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比如,明确了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解决了犯罪数额认定难题,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综合考量方法,以及如何处理偷越国(边)境犯罪和自首、胁从犯等问题。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了追赃挽损的重要性,要求各司法机关全面调查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资产转移,力求最大限度挽回受害者损失,同时对逃匿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确保犯罪分子无法从经济上获益。
通过这份《意见》的发布和实施,展现了国家机关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决打击态度,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旨在构建更加有效的防范和打击机制,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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