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也有所调整,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于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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