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80后”工程师郭莹,作为高学历专业型年轻干部,把企业主当成“唐僧肉”,把工程项目当成“摇钱树”,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逢检必收”“逢验必收”。
郭莹还把“收获”记在日记本上,几年间,共计收受红包900余次78万余元。其中,仅2022年就收受红包339次。经查,2016年至2023年期间,郭莹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财物共计98.5万元。
辗转各个工地,红包接二连三
郭莹,男,汉族,1982年4月生,河北枣强人,201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师。
2011年7月,郭莹研究生毕业,取得了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随后通过公招考试进入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工作。
作为站里第一个研究生,一些重大项目还让郭莹作为评审专家、技术顾问参与决策咨询。
质安站级别不高、权力不小,从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定资格,到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再到竣工验收、签发质量监督报告等,对建设项目开展全流程监督。如果发现问题,质安站仅需一张《限期整改通知书》就能让工程停工整顿。
郭莹手握实权,成了不少项目施工方眼中的关键人物,溜须拍马者不在少数。每次出去检查都能收到施工方的红包,郭莹认为凭专业挣钱问题不大,就都收下了。
收了红包后,在郭莹眼中,检查中发现的小问题都不是问题,现场口头提出整改意见,便让其通过验收。经常是一处工地还未检查完,另一处工地又主动“邀约”,郭莹不停辗转在各个工地上,红包接二连三。
郭莹有写日记的习惯,每次外出“检查”后,都会将“收获”记在日记本上。经办案人员查证,几年间,郭莹共计收受红包900余次78万余元。其中,仅2022年就收受红包339次。
当“中间商”赚“中介费”
2019年,郭莹所在科室开始承担消防验收职责。由于对相关业务不熟,他便找到具备资质的公司,要求其派人现场指导消防验收工作。因此,郭莹结识了某消防检测公司负责人杨某。
在某次楼盘消防验收中,恰巧杨某承接了该楼盘的消防施工工程。为顺利通过验收,杨某送给郭莹1万元。之后,杨某多次请郭莹吃饭,在饭桌上向他表达“合作”意向,意图通过他承揽相关业务,并表示愿意给其“介绍费”,二人结成利益盟友。
郭莹利用职务便利,费尽心机向建设施工单位介绍与自己有利益捆绑的消防检测业务,乘机捞取好处。
2022年4月,在对某楼盘项目进行日常检查时,郭莹乘机向消防工程实施负责人詹某推荐杨某公司的业务。不久,杨某顺利拿到该项目消防施工工程,并为郭莹送上1.8万元的“中介费”。
随后1年时间里,郭莹先后在多个楼盘检查验收中为杨某成功介绍业务3次,获得“中介费”共计9万元。
收钱有“时令价”
郭莹给自己定了两条收钱“规则”:一是确保工程项目无大碍的安全隐患;二是根据问题大小决定收费高低。
2020年4月,某厂房在完成消防备案后,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抽中,需进行抽检。该项目消防施工负责人罗某某为顺利通过验收,送给郭莹6万元。郭莹现场检查后,觉得问题不多、厂房不大,“收3万就合适了”,于是又退还给罗某某3万元。
在郭莹眼中,收钱也有“时令价”,他会根据时间节点、项目大小、问题多少进行“报价”。2021年6月,质安站在检查某楼盘施工中发现,该楼盘存在消防水管不符合设计图要求的问题,遂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该楼盘项目经理陈某某找到郭莹,想通过送钱顺利通过验收。郭莹通过“概算”后要价12万。陈某某悉数奉上,项目就此顺利“通关”。
2022年10月,某项目为尽快完成消防备案,通过他人找到郭莹,表示愿意出“协调费”来快速完成备案。在达成一致后,郭莹明知该项目不具备消防验收条件,却为请托人出点子、拿主意,投机取巧钻制度空子,最后帮助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2023年2月,郭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德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德阳市监委指定管辖,旌阳区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2023年4月,郭莹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2016年至2023年期间,郭莹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财物共计98.5万元。
2023年12月,郭莹犯受贿罪,因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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