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廉洁四川披露了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卫生院原院长丁玉国的贪腐细节。1983年生的丁玉国,曾任眉山市丹棱县石桥乡卫生院副院长、齐乐镇石桥卫生院院长、齐乐镇卫生院院长。得益于个人努力和组织培养,丁玉国在30岁时被提拔成为当时全县最年轻的卫生院副院长。走上领导岗位后,丁玉国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药商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对他人所送财物来者不拒。尽管多位县卫健系统“一把手”落马,但他始终心存侥幸。由于不想把钱交出去,丁玉国把这些钱装在一个桶里,埋在地下。经查,2014年至2023年,丁玉国以权谋私、靠医吃医,先后收受7名药商所送财物48次,共计现金181万元。2024年7月,因犯受贿罪,丁玉国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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