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房地产政策调整的通知。通知包含五项措施:一是执行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银行逐步下调现有房贷利率,不再区分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降至15%。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职工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提升至130万元,最低保证额度调至20万元;购买绿色低碳新房或参与“以旧换新”计划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使用过一次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再贷时视同首套。三是取消新出让土地上的新建商品房价格限制,已出让土地仍遵循原合同。四是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出购房补贴、房票安置等措施,促进“以旧换新”,加大对刚需和改善型购房的支持。五是加强房地产融资协调,扩大融资协调“白名单”并增加其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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