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被捕,因隐瞒身份被判8年,后减刑3年,于2009年获释。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认为原判遗漏了部分犯罪事实。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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