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南京的华女士在离职时,为尽快办理离职手续,便签订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其中称薪资已经发完了,但此时她还有24万元的工资没结清。之后,华女士多次追讨工资无果,只好诉至法院。法官表示,结合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来看,当时签订的协议书应指的是对已发放的薪资没有争议,不包括还没发的工资差额。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设计公司补发工资差额21万多元。(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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