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政协前党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孙述涛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将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还决定追缴孙述涛通过受贿所得的财物及其产生的孳息,上交国库。
审理过程中揭示,自2001年至2023年期间,孙述涛利用其在山东省委组织部、威海市及济南市的多个领导岗位,以及在山东省政协的任职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涉及企业经营、项目承接和职务调整等方面,非法收取的财物折合人民币超过1.29亿元。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孙述涛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且受贿金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考虑到孙述涛大部分受贿行为未能得逞,归案后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包括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多数受贿事实,他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并积极退赃,所有犯罪所得及孳息已被查获。基于这些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了如上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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