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黑龙江省伊春市的王先生求助称,他6岁的女儿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警车撞倒,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内。王先生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几乎无力承担后续的医疗费用。
11月4日,伊春市翠峦区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肇事司机崔某则表示,警车当时属于正常行驶,并非撞人。
据王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在10月30日下午6时左右,他的女儿从停靠在小区对面路边的车辆上下来,确认四周没有车辆后穿过马路回家。这时,一辆疾驰而来的警车将她撞倒。目击者称,警车速度较快,孩子被撞飞十多米远。
事故发生四天后,小女孩仍躺在重症监护室内,检查结果显示她存在双额叶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和右侧上颌窦内积雪等情况。出事路段限速40千米/小时,事发位置在一处T型路口附近。交警已排除酒驾,但家属认为通过监控录像显示,警车可能存在超速情况。
王先生表示,肇事司机是民警崔某某,事发时独自驾驶警车且未穿带有警号的警服。崔某某声称正在执行公务,但解释说“警号没下来”。王先生查看了周边监控录像,视频显示小女孩从面包车上下来,环顾四周后跑向马路对面,随后被一辆未开启警示灯的警车撞飞。另一段监控录像显示,事故发生后,一名身穿警服的人员迅速下车查看小女孩伤情。
王先生质疑警车超速,认为若车速不超过30千米/小时,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由于可能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程序,目前尚未有结论。尽管女儿确实横穿了马路,但王先生指出,小区附近没有斑马线,居民们平时也都是这样过马路。
记者联系涉事司机崔某,他表示警车属于正常行驶,拒绝进一步接受采访。伊春市翠峦区公安局负责宣传的处室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了解情况,调查结束后或会发布通报。交警部门回应称,事故责任正在认定,保险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相关救助基金已走完流程,将尽快划拨。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表示,即使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警车也必须确保安全,不能随意超速或违章。如果因超速或违章行为导致事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警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超速或其他违章行为,将按普通车辆标准处罚。若最终认定警车有责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民警所属单位可能会依据行政纪律管理规定对肇事民警进行处分。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llx.cn/rrPH/166184.gov.cn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