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为了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事故,推行了局长陪餐制度。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机关处(科)室负责人将参与此计划。陪餐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以及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按照规定,陪餐人员每月至少需要到一所学校进行一次陪餐活动。这项措施旨在通过领导层的实际参与,提高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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