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伪造证据致商户获刑
阮双全在2024年3月遭遇了一项法律困境,他被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起因是他被指控无证销售香烟。这一指控的核心依据,是当地主管部门早前发布的《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是否成功送达的问题。烟草局伪造证据致商户获刑。
面对判决,阮双全迅速提起了上诉。在案件进入二审阶段的同时,他通过律师展开了反击,提起了行政诉讼,目标是推翻麦积区烟草专卖局撤销其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政决定。律师在法庭上展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公证过的视频、图片及询问记录,指控烟草局工作人员在今年5月试图伪造2021年3月送达通知书的过程,时间是在清晨,这种行为显得颇为可疑。
根据《烟草专卖法》,国家严格控制烟草的产销,经营者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阮双全自2013年起便持有此证,其有效性成为判定他是否违法的关键。有报道称,天水市烟草专卖局曾因停业未报备为由,在报纸上公告将对阮双全等人采取许可证注销措施。然而,法律专家指出,仅凭公告并不足以构成合法的许可证回收,还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有效送达相关通知书。
麦积区烟草局方面则辩解,他们之前确实进行了送达,但因疏忽遗失了送达证明材料,因此之后的行为是为了补充之前程序的不足。然而,他们也承认这一做法缺乏法律支持。在此背景下,若烟草局无法确切证明已合规送达通知书,阮双全被判非法经营的依据便显得站不住脚,尤其是在烟草局工作人员可能涉及伪造送达证据的情况下,这不仅关乎阮双全个人的命运,还可能牵涉到烟草局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为提供虚假证据可能触犯伪证罪或诬告陷害罪。整个事件凸显了程序正义在法律执行中的至关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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