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行长联手勾结股东挪用26亿
在2020年8月,一起重大的金融案件浮出水面,葫芦岛银行的原党委书记李玉林与当时的代行长李晓东,合作该行的大股东段洪涛及另一名同伙周志龙,利用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为借口,设计了一个虚假的投资资管计划,从葫芦岛银行挪用了高达26亿元的资金,供段洪涛个人挥霍。这笔巨款中的18亿多元,还被非法兑换成外币,转移到了段洪涛在香港掌控的公司账户中。董事长行长联手勾结股东挪用26亿。
案件细节进一步揭露,一名80后无业男子,利用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协助转移了其中约2.5亿元资金,最终因犯洗钱罪被判处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罚款200万元人民币。这名男子在审讯过程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还了10万元违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挪用资金的犯罪活动,发生在葫芦岛银行原行长被查之后不久,李玉林和李晓东刚刚接手掌管银行的关键时期。而涉事的大股东段洪涛,作为中盈控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该公司99%的股份,是葫芦岛银行的最大股东之一,且在案发前后进行了股权转让等操作。
此事件对葫芦岛银行产生了深远影响,银行随后经历了频繁的人事调整,并面临了长期信用评级下调的问题。为应对挑战,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发行专项债券注资银行,旨在稳定局面并推动银行的改革与风险化解。截至最近的记录,葫芦岛银行的资产规模仍维持在近千亿级别。
董事长行长联手勾结股东挪用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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