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拌黄瓜被诉违反竞业 遭索赔10万
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日常工作涉及制作拌黄瓜、水煮毛豆等冷菜。离职后,他在新单位继续从事类似工作,却因此遭到前雇主的起诉,理由是他违背了竞业禁止协议,要求赔偿10万余元的违约金及损失。这起案件在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得到了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不支持原公司的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竞业协议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出现不对等情况,甚至被滥用,不仅限于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界定成为一个关注点。在刘某的案例中,尽管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法院认为作为一名普通冷菜厨师,刘某的工作内容并不涉及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因此判定该协议无效,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厨师拌黄瓜被诉违反竞业 遭索赔10万!
另一个案例涉及宽带安装工赵某,他的经历与刘某相似,被前雇主以竞业限制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经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赵某与公司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也被认定无效,无需支付违约金。法院强调,企业不应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至普通员工,这违反了法律规定。
上述案例凸显出竞业限制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定义模糊,导致一些非关键岗位员工也被不合理地限制了再就业自由。专家提醒,企业在设定竞业限制时需谨慎,确保不侵犯员工的基本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警惕不公平的协议条款,如过高的违约金设定或工资结构的不合理拆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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