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积极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做法获得肯定。自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至今年9月,重庆市税务局累计减免环境保护税12.9亿元。
“无废城市”通过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处置,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重庆作为制造业大市,转型“无废城市”的关键是提升处理工业和危险固废的能力,从源头上提升固废资源化、循环化利用水平。
2023年,重庆市南岸区的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与潼南区的重庆远达催化剂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合作,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模式,不仅可以循环利用废脱硝催化剂,每年还能产生经济价值2000余万元。该模式指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一家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生产使用,利用单位则不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代均表示,公司得到了不少政策支持,坚定了绿色循环发展的信心。今年1—9月,公司享受了多项税收优惠超100万元。截至今年10月,“点对点”定向利用项目已累计处置废脱硝催化剂6万余方,废脱硝催化剂利用率达到100%。
报废汽车是城市一类固体废弃物。在梁平区,当地税务人员走访了汽车报废企业重庆市鼎沣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政策宣传及纳税辅导。
生活垃圾减量化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另一重点领域。在重庆市江津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通过高温焚烧生活垃圾中的可燃烧物质,消除大量有害物质,同时利用回收到的热能发电,用于居民日常供电。目前年焚烧垃圾约97万吨,发电54433万千瓦时。近年来,公司累计投资2.38亿元改造飞灰资源化利用等设备和技术,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了发展负担。自2018年以来,公司累计享受环保税等税收优惠超2200万元。
重庆市税务局发布了《绿色税收助力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通过严格固废环境保护税征管,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实施危废跨境转移联合执法等举措,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数据显示,自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至今年9月,重庆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累计免征环保税4200余万元。
在各项税收政策综合发力下,重庆市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大力打造“无废城市细胞”,涵盖衣食住行各领域,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万州首艘“无废游轮”为例,游轮设置了生活污水存储柜和油污水存储柜,工作人员通过转岸阀将船舶污染物转移至趸船存储柜分类存储。这些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市政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陆域市政污水管网,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游轮运营方,重庆交运游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介绍,国家出台了相应支持政策,减轻了资金压力。税务人员上门讲解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2020年至今年9月,公司办理留抵退税约238万元,享受其他税费优惠7万余元。目前,该游轮可日处理固废等生活垃圾5—8吨。
目前,重庆已建成2500多个“无废城市细胞”。重庆税务部门加强与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合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宣传辅导,帮助企业掌握好政策口径。2018年1月至今年9月,已累计与市生态环境局共享数据800余万条。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好绿色税收的杠杆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和创新服务举措,携手生态环境等部门针对性开展服务,持续助力企业加速绿色转型升级,助力重庆打造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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