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57岁的女子栗某某在等红绿灯时被行驶的车辆撞飞后遭到二次碾压,当场身亡。24日,栗某某的女儿梁女士向记者表示,肇事司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抓获。她认为,监控视频显示,其母亲被撞倒后,肇事车辆副驾驶曾开门查看情况,因此同乘人员应该负刑事责任。(据6月24日红星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截图
一段视频显示,一女子被一辆汽车撞倒在地上,约10秒后,肇事车辆启动,前后轮从女子身上碾过,随后驶离监控范围。另一段视频显示,肇事车辆撞倒女子后,副驾驶车门短暂打开后关闭,车辆随后离开。
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于当日16时03分被抓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73mg/100mL。悲剧来得猝不及防,又是酒后驾车惹的祸!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又用血淋淋的现实给公众上了一课。
看了视频,让死者家属和网友都不淡定了。如果郑某某在第一次碰撞后,停车报警救人,受害人或许还有生还的机会;如果同乘人员看到有人受伤,阻止司机继续行驶,或者下车帮助报警救人呢?结果同样可能被改写。他们对生命如此漠视,让人感到愤怒。
警方通报
受害家庭的遭遇让人同情,梁女士想要追究同乘人员刑责的想法不难理解。但是,目前未见警方对同乘人员采取措施的公开信息。
诚然,酒后可能导致人的意识模糊,判断失误,驾车出事后慌不择路。但是,司机怕担责,同乘人员下车救人,只是功德一件,在怕什么呢?
中国法院网的一篇文章称,知晓同伴人的犯罪计划、知晓恶性事件即将发生,却采取不阻挡、不救助甚至于不报警、不作证的极端漠视态度,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以贯之的见义勇为传统道德观念相背离。但对极端冷漠者不惩处或寻求法律上的惩处,至今处于两难的困境中。
警方开出的询问通知书
有的专家认为应该从法律上明确惩治“见死不救”的行为,还有专家认为这是一个道德问题,引入刑事追责,容易引发矛盾,不利于司法实践。
无论如何,公众有一个共同的呼声,那就是见到有人处于危难之中,就应该去救人一命。可以想象,此案中同乘人员下车救人,阻止司机逃逸,那面临的舆论恐怕会完全不同。同乘人员救人只是举手之劳,不仅在帮自己,也在帮同伴。可以说,同乘人员现在遭受道德谴责是应得的。
就事论事,同乘人员有无违法行为,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取证。毕竟,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司机和同乘人员的责任认定比较复杂。有没有教唆他人逃逸等情节,同样需要警方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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