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当事人李金透露,他的代理律师张具堆已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李金要求获得3772万余元的赔偿,这包括了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申诉过程中的合理支出,并请求四川高院公开道歉、恢复名誉。
李金在28岁时失去自由,直至50岁才重获自由,他错失了人生中本应有的结婚生子等正常生活阶段,而是在监禁中度过了宝贵的22年。重获清白后,他未外出工作,依靠低保维持生活。
案件追溯至1994年,元谋火车站招待所发生抢劫杀人案,李金与普发成、普发能两兄弟被指为凶手。经过多次审判与上诉,李金最终被判无期徒刑。他通过减刑于2017年出狱,实际被羁押时间为21年9个月零10天。出狱后,李金持续申诉,坚称自己案发时在外地工作。
2020年,四川高院决定重启案件再审,于2023年12月28日改判李金无罪,理由是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金据此申请国家赔偿,主张按每天462.44元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并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为该赔偿金的110%,加上申诉费用等,总索赔额为3772万余元。此外,他还要求官方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以恢复名誉。
近年来,李金的赔偿申请额度在同类冤案赔偿案例中位居高位。例如,谭修义和张玉环分别在冤案昭雪后申请了1749万余元和2234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实际获赔金额分别为787.2万余元和4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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