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以更好地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2024年至2026年每年2万亿元。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达10万亿元。
政策明确指出,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蓝佛安表示,通过这些政策协同发力,到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显著减轻。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llx.cn/OQrh/170181.gov.cn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