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旨在通过一系列房地产政策调整,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根据通知内容,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15%,而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则调整为20%。
对于购房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若其名下房产无抵押或仅有一套抵押记录,在购买新房申请贷款时,可享受第二套房贷政策。此外,拥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也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均统一为15%,并且取消了贷款利率下限。另外,个人住房转让的增值税免税年限从5年缩短至2年,同时解除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转让限制,意味着这类房产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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