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政务部门不能带头拒收现金
政务部门拒绝接受现金支付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偏离了其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应有的角色定位。尽管当前移动支付普及率高,但仍有不少民众倾向于使用现金。例如,市民陶先生在尝试以现金方式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时,遭到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拒绝,经历一番波折后最终在沈河区税务局得以现金缴费。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全国多地政务服务中心被报道存在拒收现金的情形,通常建议求助于熟悉电子支付的年轻人。
人民币现金作为法定货币,是基本且核心的支付手段,应当广泛接受。然而,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现金支付的场景,无形中加剧了数字鸿沟,使某些群体面临不便。政务服务机构拒收现金的行径,尤其令人担忧,因为它可能引发负面示范效果,即若政府机构都不接纳现金,如何要求其他商业实体接受现金支付?
拒收现金,虽看似小事,实则触及法律底线。《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拒收人民币。法律的权威性不容置疑,确保每个人都能依法使用现金的权利不可剥夺。此外,央行发布的公告强调,在推动数字政务的同时,需考虑到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不擅长使用智能设备人群的需求,以及应对突发状况,保障现金支付渠道畅通。媒体:政务部门不能带头拒收现金。
遗憾的是,一些政务服务中心未能履行这一义务,以缺乏保险柜等为由拒绝现金,这种做法既违法又违背了服务人民的原则。为消除现金支付障碍,央行自2023年10月起启动了针对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别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及大型商户,对违规行为严加惩处。近期,央行还公开了一批拒收现金的案例,其中不乏大型企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进一步强化了拒收现金违法的社会认知。
数字政务的推广提高了服务效率,增强了民众的满意度,但部分机构拒收现金的做法,反映出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忽视了服务的人性化和包容性。现金处理流程相对繁琐,可能导致部分政务中心偏好非现金支付,增加了民众的不便。因此,作为直接面对民众的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应积极接受现金支付,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要求和服务理念,确保数字化转型不失去其为民服务的初衷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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