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张纪中, 赔前妻2万元并公开道歉
6月4日,樊馨蔓,前央视《感动中国》总导演,针对前夫张纪中侵犯隐私权一案,获得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法院支持了一审判决结果,张纪中需在微博公开向樊馨蔓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以及承担相关公证费和律师费。
张纪中与樊馨蔓这对昔日娱乐圈的模范夫妇,共度了二十年时光,但自七年前离婚以来,两人间的纷争不断,多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纠纷源于2022年5月21日,张纪中为解释公司借款事宜,在微博上首次公开了两人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包含了孩子抚养、樊馨蔓的具体住址及财产分割详情,此举引发了隐私泄露争议。对此,樊馨蔓委托知名律师张起淮,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诉讼。判了! 张纪中, 赔前妻2万元并公开道歉。
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3年11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张纪中在其微博显著位置发布道歉声明,并保持48小时,内容需经法院审核。若未按期执行,法院将在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公布判决内容,费用由张纪中承担。此外,还需支付樊馨蔓一定的经济补偿。
张纪中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确认张纪中的行为侵犯了樊馨蔓的隐私权,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支持了樊馨蔓要求的道歉及赔偿,认为一审判决在赔礼道歉方式、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上均合理恰当,最终驳回了张纪中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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