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处理结果。两起火灾分别发生在今年1月4日和2月22日,两名当事人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室内存放、充电引发火灾,好在处置及时,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因过失引起火灾,两名当事人均被行政拘留。
案例一:室内存放,电池异响冒烟
1月4日,房山区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是当事人违规带回家中客厅存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突发故障。所幸消防部门接警后及时赶到疏散楼内居民,并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悉,当事人于2021年3月在网上购买了一辆品牌为索罗门T6的折叠电动自行车,车辆、电池均为原装,当前查看购车网店已处于停业状态。
2023年10月,当事人因冬季天气寒冷不再骑行,遂将电池带回客厅存放。事发当日,当事人听到异响并发现电池冒烟,立即将电池推到楼道内。
据了解,事发小区电梯均已安装电动自行车阻拦系统,小区目前共有电动自行车48辆,设有车棚2处、集中充电设施3处共36个充电接口,充电口与小区所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比例达到了0.75:1,能够满足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需求。
事后,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过失引起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室内充电,电池起火爆炸
2月22日,通州区一高层住宅小区27楼起火。经查,火灾为该层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拎回家中客厅充电时突发故障所致。
当日14时37分,当事人的孩子发现,正在客厅充电中的电池开始冒白烟,听到孩子的提醒后,当事人将正在冒烟的电池拎到楼道内,向电池泼水扑救,几秒钟后,电池开始大量冒烟燃烧起火并多次爆炸。此起火灾过火面积1平方米,因及早发现、处置及时,除电池下方地板砖上有燃烧残留物外,周边未受损,无人员被困伤亡。
据悉,当事人2021年7月在网店“致跑王工厂自营店”购买了涉事的英格威品牌电动自行车及原装锂电池,并按照交管部门要求正常上牌,期间未对电池进行过违规改装。
当事人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充电,后电池起火,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查获。通州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2月26日至3月4日
短短一周时间
上海接连发生3起火灾
均与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有关
3名车主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01
2月26日21时许,上海嘉定区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消防员到达17楼后,发现电动自行车电池还在冒烟、冒火,现场能见度非常低。所幸消防员处置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线路有短路痕迹。经了解,车主李某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
李某称:“我也不是一直停在楼上,充好电就拿下去。我想那么多人都是这样充电的,安全事故肯定是很小的概率,觉得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心里还是存在侥幸。”
李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02
无独有偶,3月4日凌晨,上海徐汇区一居民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辆电动自行车和部分空调外机损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经徐汇区消防部门调查得知,3月4日凌晨1时许,居民梁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门口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
梁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03
同一天,3月4日8时许,上海虹口区广中路一小区7楼电梯厅,又发生了一起锂离子电池火灾。
经调查走访得知,家住701室的李某接外孙回家后,把电动自行车的锂离子电池拿回家充电。不料放在书房充电的电池正冒黑烟,并伴有响声。李某立即将电池及充电器扔至7楼电梯厅处。不久后,电池着火发生爆炸。
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把电动自行车
放到楼道充电
或是把电池带回室内充电
这些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看看室内充电有多可怕
电动车室内充电瞬间爆燃
店铺内电动车充电起火
店铺二楼露台电动车充电起火
店铺后厨电动车充电爆燃
电动车楼道内飞线充电起火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爆燃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爆燃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电池?
这些安全事项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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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通过CC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原装电池,不要自行改装、更换,如需维修、更换,要到正规售后服务站点;
2.应使用原装充电器、正规充电柜对电池进行充电,以避免充电电压不匹配导致过充电;
3.在长时间不使用时,电池既不要处于空电状态,也不要处于满电状态;
4.对于使用多年的老旧电池,尤其是已经出现鼓包、漏液、发热的电池要及时更换。
全国人大代表张强:
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公众往往因价格低廉而选择购买低成本、不符合标准的电池,却忽略这种选择带来的潜在危险。电池产业全链条监管体系亟须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孙晓颖:
对于规划建设、拟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新建设项目,要提前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的规划,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做好设计、施工管理。
近日
北京、深圳等多地相继发布关于
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的举报奖励措施
3月7日,北京西城区金融街街道防火办对在入户检查中发现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的韩恒斌、王正强两名队员,给予现金奖励,分别为700元和800元,并在街道、社区范围内进行表彰。
3月7日,深圳消防发布《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除患攻坚专项有奖举报公告》,对市民举报发现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奖励,其中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每宗奖励100元;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进楼入户充电的,每宗奖励500元。
近年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80%都是充电时发生
过半电动自行车火灾
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请务必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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