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作曲家林莫樵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关于李宇春歌曲《无价之姐》侵权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细致审查后,得出结论:《无价之姐》并未抄袭歌曲《跟我出发》。法院指出,《无价之姐》在各个音乐部分的音符与旋律虽有细微调整,但正是这些微小变化导致两首歌曲在旋律表达上展现出了较为显著的不同,因此不构成抄袭行为。据此,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决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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