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通过发小雪某介绍认识了女友“小晴”,尽管四年未见面,但关系持续发展。期间,“小晴”以母亲患重病为由,通过雪某向陈先生求助。出于信任,陈先生在确认情况后,多次转账给“小晴”,累计金额超过百万元。然而,当陈先生试图与“小晴”见面时,总被各种理由推脱。
当陈先生的母亲对这段关系产生怀疑并介入后,事情开始显露端倪。最终,警方调查发现,所谓的“女友小晴”竟是发小雪某假扮,所有钱款被雪某挥霍。雪某因此被以诈骗罪起诉,并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时需退还诈骗所得。
雪某在供词中坦言,起初只是试探陈先生的经济状况,后因其容易受骗而愈发沉迷。此案警示公众在网络交友时应保持警惕,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随意转账,以防落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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