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伪造证据道歉就行了?
阮双全在2024年3月遭遇了一项法律困境,他被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这一判决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他是否真的无证销售香烟,而这主要取决于一份三年前的《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是否有效送达给他。
面对一审判决,阮双全提出了上诉,并通过律师启动了行政诉讼程序,目标是撤销麦积区烟草专卖局对其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收回与注销行为。在二审的法庭上,律师展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公证过的视频、图片及询问记录,指控烟草局工作人员在2021年5月试图伪造2021年3月送达通知书的场景,这发生在清晨六点左右,地点是阮双全原来的经营地。
按照《烟草专卖法》,没有许可证经营烟草业务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阮双全持有的许可证自2013年获得后一直保留在家中,因此,判定其非法经营的关键在于该许可证的状态是否真正被注销。
此前,天水市烟草专卖局曾在《天水晚报》上公告,阮双全等商户如不在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其许可证将被注销。然而,公告本身并不具备直接收回许可证的法律效力,必须经过正式的行政程序。这就意味着,即使阮双全确实未按规定停业,仅凭公告也无法合法收回其许可证,还需经过正式决定并有效送达。
烟草专卖局在送达问题上的处理成为了焦点。按规定,烟草局应先发出《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保障持证人的陈述与申辩权。庭审中,麦积区烟草局承认补拍送达照片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这一行为不仅程序违法,还可能涉及伪证或诬告陷害罪,因为这些补拍的照片成为了认定阮双全犯罪的关键证据。
综上,案件的关键在于通知书的有效送达与否,以及烟草局在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阮双全的定罪与量刑。而烟草局工作人员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补正送达记录,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将自己置于法律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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