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亲属财物同样构成犯罪,法律并不会因血缘或婚姻关系而网开一面。在如皋市,章某对其丈母娘家实施了盗窃,目标是多件黄金饰品,但这种亲戚间的违法行为并未使其逃脱法律制裁。7月5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涉及家庭内部的特殊盗窃案件细节。
案发于去年8月28日清晨,张女士接到了家中监控系统的警报,显示一名男子翻墙进入了其母亲钱女士的住宅,随后监控中断。张女士随即报警并与母亲一同返回家中,经清点确认丢失了价值超过6万元的6件黄金首饰。据检察官宗秋透露,张女士初时怀疑是与之存在矛盾的丈夫章某所为,虽未立即报警,但在私下询问遭到章某否认。警方介入后,通过附近监控捕捉到的嫌疑人特征,最终确认章某为作案人,其正是张女士的配偶。
章某被捕后辩称,此举是为了促使妻子回心转意,放弃离婚想法。这对夫妇在短暂交往两个月后迅速结婚,婚后章某暴露出种种不良习惯,导致双方频繁争执乃至报警。近期,双方矛盾激化,张女士离家出走。宗秋检察官补充说明,章某采取翻墙方式避开监控,得手后又将赃物藏匿于自家空调内,企图逃避追查。然而,这些行为未能改变其涉嫌盗窃罪的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家庭成员财物在获得谅解的情况下,通常可免于刑事追究,但章某未获其岳母谅解,故需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法院已做出判决,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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