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有四个孩子,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也就是投稿人他父亲,还有叔叔,还有两个姑姑。
父亲早年去世,爷爷奶奶留有一套老家宅基地。
叔叔的意见很明确,如果想要宅基地,一块赡养老人,如果不要宅基地,全给叔叔自己,那就不用赡养了。
但是投稿的人是既不想同等责任照顾老人,认为自己是孙子,没有同等责任,投稿人还想跟叔叔分宅基地。
全天下的好事都让他占了,还好意思吐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最高法相关解释,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llx.cn/qVOo/7844.gov.cn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